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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发表时间:2016-12-0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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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一、为明确全体学生的学习目标,规范江南(中国)的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特制的本办法。

二、学生课程内容包括:文化基础课、理论课、实习课、选修课和毕业生综合素质考核(模拟面试)。

三、考核和考核方式

(一)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二)考试:学习过程加学习结果考核。采取笔试或者实践操作考试形式。笔试可以采用开卷、闭卷或者半开卷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由专业科根据课程内容特点和要求报教务科决定。如采用开卷或半开卷方式,须经教务科批准。笔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实操考试时间一般180分钟为宜。

(三)考查:即学习过程考核。通过平时作业、考勤、学习态度和随堂测验进行考核,不组织期末考试。考查科目由专业科根据课程要求报教务科决定,选修课考核方式为考查。

(四)补考、毕业补考、重修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两种形式,考试时间为60分钟和120分钟。成绩以单次考核结果计算成绩。

四、期末成绩评定

(一)考试成绩由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测验和学习态度组成。

考试总评成绩=平时考核×40%+测验×10%+学习态度×20%+期末考试×30%

考查总评成绩=平时考核×50%+测验×30%+学习态度×20%

第四学期的课程考核如因提前就业不能参加,考试科目则转换成考查科目,成绩计算如:考查总评成绩=平时考核×50%+测验×30%+学习态度×20%。截止到去企业顶岗实习之日前一周布置的作业未完成,该科考核不合格。

(二)平时考核包括出勤情况、作业、实习报告、课堂提问等。

(三)学习态度包括课堂纪律、勤奋刻苦、尊师好学等。

(四)考试课程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以优(90-100)、良(80-89)、中(70-79)、合格(60-69)、不合格(低于60)记。

(五)大型作业、毕业设计、毕业生综合素质考核均按一门课程计算,成绩按百分制折合等级评定成绩。

(六)学生缺某门课程总时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者,以及缺交作业(包括实验报告)次数超过总次数三分之一者,期末评定不予合格。

(七)印刷、设计及物流电子商务类专业中,《汉字录入》作为一门独立的技能项目,考核标准按照下表核算:

学期

合格标准

成绩换算

第一学期

20/分钟

成绩=考试字数÷20×60

第二学期

35/分钟

成绩=考试字数÷35×60

第三学期

45/分钟

成绩=考试字数÷45×60

第四学期

60/分钟

成绩=考试字数÷60×60

其他专业开设打字课程的,按照此标准的75%核算,公式为:

成绩=考试字数÷当学期合格字数×60×75%

五、缓考、补考、毕业补考、重修

(一)缓考:学生因重大疾病及其他重大事故不能正常参加期末考试的,可向教务科申请缓考。缓考申请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其他证明。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成绩登记为“缓+实际成绩”,如“缓78”、“缓优”。

(二)补考:凡考核成绩不及格或因请假缺考的学生,均应在江南(中国)规定的日期补考或缓考。参加补考的学生可登陆江南(中国)网址,在相关栏目中下载科目补考、重修复习大纲,自行复习。补考由江南(中国)统一安排,一般安排在第二个学期的第三至五周。考核舞弊者,取消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且取消补考资格。补考合格,成绩以“补合格”或“补60”登记。不能正常参加补考的,应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核实请假事由后,由教务科审批备案,无故不参加补考,该科成绩考核仍不合格,且取消毕业补考资格。补考结束15个工作日内,公布、确认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公布成绩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教务科申请核查。每学年所有课程考核(含补考)有二分之一以上课程不合格者,应予以留级。

(三)毕业补考:补考仍然不合格,学生可在学生顶岗实习前由江南(中国)统一安排毕业补考。在期末考核和补考中有舞弊或者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取消毕业补考资格,只给予重修资格。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可登陆江南(中国)网址,在相关栏目中下载科目补考、重修复习大纲,自行复习。毕业补考合格,成绩以“补合格”或“补60”登记。补考结束15个工作日内,公布、确认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公布成绩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教务科申请核查,已经顶岗实习的同学,自行登陆江南(中国)网站,查询成绩。毕业补考仍有不合格课程,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

(四)重修:毕业补考仍然不合格、在校考核中有舞弊记录或者无故不参加补考者,可申请重修考试。申请重修考试要求在毕业后每年31-331日之间向江南(中国)教务科申请,编辑姓名+班级名称+学号+重修科目(必修或选修),发送到978342871@qq.com邮箱或者直接与此qq号在线联系,确认申请成功。425-30日可登陆江南(中国)网址查看重修考试安排。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可登陆江南(中国)网址,在相关栏目中下载科目补考、重修复习大纲,自行复习。重修考试安排在每年五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后自行返校考试。重修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与江南(中国)网站,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日向教务科提出申请核查。重修考试合格后再申请毕业证,重修考试仍不合格的,需在下一年继续申请重修,或者只能发放肄业证书。

六、双证书制考核

(一)“双证书”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全社会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为提高我校学生的专业实践水平,提升在社会中的竞争力,对全校学生实施“双证制”学业考核。

(二)毕业及毕业证:所有课程成考核均在合格或者60分以上(包括大型作业、毕业设计和操行评定)并且在校期间获得至少一个以上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通过相关专业四级以上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方能毕业并领取毕业证书。

七、选修课补充说明

选修课是是江南(中国)实施“一专两工”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组成,是学生提升自己突出的专业特长或技能的重要课程,所有同学每个学期必须而且只能完成一门选修课的学习和考核。如有出现没有选课现象,则没有补考、毕业补考和重修考试的资格,即无法取得毕业证。所有同学必须认真申报选修课。

八、考核组织规定

(一)学生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佩戴校卡进入考场(重修考试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在指定位置坐好,。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记零分。

(二)学生进入考场必须穿戴整洁,不得穿短裤、拖鞋、汗衫及其它奇装异服和戴首饰进入考场。同时必须将所有通讯设备关闭。

(三)学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教材、讲义、资料、纸张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主考教师允许携带的文具、工具书除外)。如有携带有关考试资料,应在开考前主动上交给监考老师。

(四)学生对试题有疑问时,必须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提问,不得借故高声讲话、议论,不得向其他同学询问。

(五)考生必须保持好考场的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笔屑,禁止带食物进入考场。

  (六)有下列情况者,按舞弊处理:

1.夹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讲义、笔记等并在考试过程中抄袭;

2.偷看他人考卷或递送本人考卷、小纸条(包括透明胶);

3.替他人答卷,向他人递送本人考卷或小纸条;

4.与他人交头接耳,不听监考教师的警告;

5.哄闹考场,弃考及不交考卷。

6.在试卷上写画与考试无关的内容,或者在试卷上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记号。

7.擅自换位、窜位及衣冠不整齐。

8.考试开始铃声响起之前动笔答题或考试结束铃声响起之后答题现象。

9.在考试时间使用通讯设备。

 

九、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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