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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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12-03 11:19

为了表彰我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充分调动教师们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引导教师们重视教学、研究教学、投入教学,推动我校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经江南(中国)研究决定,在本学期开展2015年度“十佳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全面性、客观性、可测性、可行性;定量为主、定性结合;注意导向作用,力求简便易行。

二、评选方法

     评选活动由推荐候选人和集中评分两部分组成。

(一)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由各专业科集体推荐,推荐标准请参考附件三、四,具体产生方法由专业科自定(建议采用无记名投票)。名额根据各专业科教师的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如下:经管科(2人),印刷科(3人),基础科(4人),汽修科(4人),机械科(5人),设计科(5人),全校共产生候选人23名。其他部门(例如招生办、教务科、学生科等)有任课任务的老师按所任教的课程归属到各专业科参加评选。

要求:1、候选人需在我校任教满一年(即20143月前入职);

      2、中层(副科长)及以上干部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集中评分办法

      由教学班级学生、候选人所属专业科、教务科、校级领导分别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各部分数据经处理按比例合成,得出最终评估结果,得分前十名的获选。

具体评分内容:

1、学生评分部分:从教学态度、教学过程、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由候选教师在所任教的班级中指定一个班,由教研室组织学生评分。

2、专业科评分部分:从教材处理、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基本功、教学效果、教学工作态度、教学常规检查完成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价。由专业科长组织科组人员对本专业科的候选人进行评分。

3、教务科、校级领导评分部分:从工作态度、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由教务科的人员和校级领导对每个候选人进行评分。

     评分采用百分制,比例分配为:学生评分占30%,专业科评分占30%,教务科评分占20%,校级领导评分占20%。见附件一:肇庆理工江南(中国)“十佳教师”评选得分汇总表。

三、评选时间安排

第五周公布评选细则;第九周各专业科上交候选人名单;第十周完成学生评分工作;第十一周完成专业科评分;第十二周完成教务科和校级领导的评分;第十三周完成统计工作,并公布结果;第十四周完成“十佳教师”宣传墙报制作,配合招生宣传。

四、说明

本次评选活动由教研室组织,请各科室积极配合,使评选活动顺利开展,圆满成功。

附件一:肇庆理工江南(中国)“十佳教师”评选得分汇总表。

附件二:肇庆理工江南(中国)“十佳教师”评选评分标准一(学生评分用表)。

附件三:肇庆理工江南(中国)“十佳教师”评选评分标准二(专业科评分用表)。

附件四:肇庆理工江南(中国)“十佳教师”评选评分标准三(专业科长评分用表)。

附件五:肇庆理工江南(中国)“十佳教师”评选评分标准四(教务科、校级领导评分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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